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9-28  阅读数:207  作者:  来源:xjch  文字:【】【】【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2.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是否有未用或剩余的危险品,彻底清理实验室废液、废瓶,做好清点回收工作。

3.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在放假前要切断实验室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措施。

4.假期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到:

1)落实安全责任人,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室老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与安全管理记录》。

3)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堆放大桶试剂,禁止在普通实验室饲养动物;禁止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严格执行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做好领用、使用、处置记录,严防疏漏。

5)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6)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注意明火电炉、电吹风、气体钢瓶、压力容器、水冷却系统等的使用安全。

7)实验室的门锁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用餐、吃零食、烹煮食物、使用电茶壶,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电动车等个人物品,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

5.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单位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一切隐患,守住安全底线。


联系人:王峥;电话:82286687;手机短号:66791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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