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亚运会筹备工作保驾护航,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握实验室安全的短板和不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危险源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内容
1.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组织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各学院(部门)组织对实验室管控类试剂进行盘点,并填写各实验室管控类试剂盘点汇总表(附件4);非管控类试剂也须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存档保存。
3.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①实验室信息、安全责任牌是否及时更新。
②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剧毒品、爆炸品、易制爆品、易制毒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③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是否做好保存、实验使用、销毁记录。
④是否存在实验过程无人值守的情况;实验室用电是否安全。
三、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
各实验室责任人按照通知要求对管理所属房间进行认真检查,结合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2022年3月26日前提交至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汇总和检查
学院(部门)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将隐患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1份于2022年4月1日前送我处,同时电子稿发送至sysaqk@zjnu.cn。各学院(部门)在4月1日前,完成学院层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安全记录。
3.学校抽查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我处将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1)抽查重点:
①化学安全:管控类试剂台账是否做到记录实时动态台账。
②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菌毒株是否做好出入库及使用记录。
③实验室信息、安全责任牌是否及时更新。
(2)组织方式:
由我处组织专家组,到部分学院(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安排:
专家组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须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被检查单位要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于4月8日前编制整改报告,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sysaqk@zjnu.cn。
四、工作要求
1.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学院(部门)领导全员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守住安全底线。
2.学校对各学院(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进行网上通报,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全力以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联系人:王峥,电话:82286687。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表
3. 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8日
附件一: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