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3-09  阅读数:49  作者:  来源:xjch  文字:【】【】【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亚运会筹备工作保驾护航,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握实验室安全的短板和不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危险源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内容

    1.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组织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各学院(部门)组织对实验室管控类试剂进行盘点,并填写各实验室管控类试剂盘点汇总表(附件4);非管控类试剂也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存档保存

    3.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①实验室信息、安全责任牌是否及时更新

    ②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剧毒品、爆炸品、易制爆品、易制毒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③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是否做好保存、实验使用、销毁记录。

    ④是否存在实验过程无人值守的情况;实验室用电是否安全。

    三、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

    各实验室责任人按照通知要求对管理所属房间进行认真检查,结合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2022326日前提交至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汇总和检查

    学院(部门)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将隐患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1份于202241日前送我处,同时电子稿发送至sysaqk@zjnu.cn。各学院(部门)在41日前,完成学院层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安全记录。

    3.学校抽查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我处将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1)抽查重点:

    ①化学安全:管控类试剂台账是否做到记录实时动态台账。

    ②生物安全:病原微生物菌毒株是否做好出入库及使用记录。

    ③实验室信息、安全责任牌是否及时更新。

    (2)组织方式:

    由我处组织专家组,到部分学院(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安排:

    专家组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须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被检查单位要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于48日前编制整改报告,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sysaqk@zjnu.cn

   四、工作要求

1.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学院(部门)领导全员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守住安全底线。

2.学校对各学院(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进行网上通报,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全力以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联系人:王峥,电话:82286687。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

3. 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38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一: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附件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登记表.doc

附件三: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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